书面告知有关单位拒绝履行判决的风险;在判决书上附上温馨提示,告知执行的金额和汇款到账户;通过电话通讯、上门回访等方式进行预警和动员。
“经过这一系列措施,我们在处理过程中明显感觉到,相关党政机关自动执行的意愿增强了,合作程度也明显提高了。”宁德中级法院行政处副院长黄炳灵说。自2021年以来,全市共受理党政机关被告案件532起。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中,只有2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,所有案件在立案后不久即自动执行。党政机关案件自动执行率大幅提高。
2008年,江某村民与宁德市霞浦县崖城镇政府设立的临时安置机构签订了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》。合同签订后,姜某认为崖城镇政府存在违约行为电玩千炮博鱼,要求赔偿,自2018年起,先后提起多项行政和民事诉讼。
2020年11月,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判处崖城镇政府赔偿江某一房屋价值损失11万元以上,并配合江某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。
“为了避免当事人的诉讼负担,平衡各方的利益,霞浦县人民法院坚持落实党政机关‘零强制执行’工作要求,敦促实行‘三步走’工作战略后再执行。”霞浦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陈鹏辉说。